材料工程系辅导员工作职责
辅导员主要协助系书记做好全系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、日常服务教育工作和招生就业工作,其职责如下:
1、负责本系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。组织并指导学生学习政治理论,经常向学生进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的宣传教育,帮助、引导学生提高思想觉悟和理论水平。保证学院及本系的各种规章制度的贯彻和执行。
2、深入到学生宿舍、课堂,及时了解和解决学生在学习、生活等各方面的问题;做到每周至少深入宿舍楼1次,检查,宿舍的安全、卫生情况,每周至少与2~3学生深入谈心1次,每周至少听课1次。认真、及时、正确处理学生中发生的问题;认真做好工作记录,如遇重大事件,应及时记录并向院、系有关领导反映和汇报。
3、负责学生的入学教育、毕业实习和毕业教育工作。组织实施本系学生综合考评工作。
4、定期召开策划内涵丰富、形式多样的主题班会,每两周至少1次班会。
5、注意选配好团支部、班委会,帮助学生干部提高思想水平和工作能力。指导团总支(支部)、学生会等群团组织的工作,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。
6、了解特困生及勤工助学学生情况,并确定名单;积极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。落实好国家奖学金、助学金等对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有关工作。
7、积极组织、开展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和丰富多彩的业余文化活动;认真组织学生参加院、系举办的各类有益的活动。
8、积极探索研究新形势下学生工作的规律,不断总结学生工作的经验,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科学研究工作,每学期至少撰写学生服务教育论文或学习体会1篇。
9、做好招生、就业、文明离校教育工作。负责就业的辅导员要特别做好毕业生信息服务、就业推荐和管理工作。
10、按时填写辅导员每周工作情况记录表。
11、完成系领导及学院有关部门交办的临时性工作。
2011年3月10日